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作者:季朝阳 时间:2017-06-13 点击数: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是院团委总支领导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为了确保学生会成员的质量以及学生会这一组织能够健康良好的运作,保证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使学院每一位同学的权益得到保障,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了让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不得违反校规校纪,学生会成员的学习成绩
2.学生会成员应当礼貌待人,掌握各种礼貌用语,面对老师及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们不得直呼姓名,对待同级以及低年级同学也不能颐指气使。
3.维护学生会的集体荣誉,平时的言谈举止不得损坏学生会公众形象。
4.每次例会要求必须按时到场,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5.若不能准时参加例会,须在会议前向学长学姐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方可请假。
6.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科学、实用、有建设性意见。
7.学生会举办活动时应积极参与,若是本部门活动应做到提前做好活动准备并熟悉活动流程,努力确保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整理总结工作。
8.面对学长学姐分配的任务,应努力完成,实在有困难,可以向学长学姐提出,禁止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学长学姐。
9.处理好学习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不要将学习生活中的烦恼带到工作当中,也不要借工作原因耽误学习。
10.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
违反以上制度者,由主席团成员根据其违犯情况做出通报批评或除名决定。
附则:
1、学生会各项收入与支出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由青岛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