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关于开展“海院灯塔—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海洋学院 时间:2017-11-20 点击数: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海院灯塔—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背景

 2017年4月23日揭牌仪式标志着海洋学院正式扬帆启航;9月2日学院以“登船舱”的形式开启首次迎新之旅。半年来,学院涌现出了一大批干事创业的教师先进代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构建向上向善良好校园文化环境,营造全体海洋人为建设“五有”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的浓郁氛围,特举办海洋学院第一届“最美海洋人”系列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挖掘新时代好教师

三、组织机构

成立“最美海洋人”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教师组与学生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红色引擎”党员工作站与海洋学院学生会,具体负责海院“最美海洋人”系列评选的实施。

四、评选办法

评选范围: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全体教师

评选方式

1.由研究生导师所带课题组成员对老师事迹材料进行撰写;

2.由教师所带班级对班主任事迹材料进行撰写;

3.由党站对海洋学院领导班子、分团委老师事迹材料进行撰写;

4.其他学生对自己所喜爱的教师进行事迹材料的撰写;

5.教师本人撰写;

通过学生在线投票及组委会成员投票的方式结合评选。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

(二)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在广大学生中受到普遍赞誉和充分肯定;

(三)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诠释“身正为师,学高为范”的师德风范,以高度的责任感、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品德影响学生、带动学生、教育学生;

(四)关注科技前沿,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在所从事的科研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五)积极推动理论-实践,教学-企业相结合方式,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科学研究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为学校学院赢得了良好声誉;

(六)关心、关注、关爱学生,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支持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发展成才;

(七)为学校学院建言献策,为教学实验改革等方面做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

(一)推选阶段

他荐或自荐撰写材料:

1.填写《海洋学院第一届“海院灯塔—最美教师”推荐表》(附件1)(存档);

2.200字左右教师精炼简介及2寸标准照、风采照各1张(后期投票使用);

3.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含200字左右颁奖词)。要求图文并茂,可补充PPT、视频等素材;

12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文字材料送到分团委1102室,电子版上传到负责人邮箱。

(二)审议阶段

组委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选,确定“海院灯塔—最美教师”候选人。

(三)公示阶段

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在各年级各专业QQ群、微信群、学院网及公众号上进行推送。

(四)投票阶段

评选采用网上投票和评审团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投票权重占40%,评审团评审权重占60%,最终评选第一届“海院灯塔—最美教师”。

(五)表彰阶段

2018年4-5月份在海洋学院成立1周年之际,举办第一届“海院灯塔—最美教师”颁奖典礼。

六、有关要求

(一)开展第一届“海院灯塔—最美教师”评选,是学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充分利用学院网、学院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在学院网、海生汇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活动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活动动态。

(三)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等进行推荐评选,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七、联系方式

教师材料负责人:刘老师 电话:84022938 邮箱:hyxyftw1105@163.com

地址:四方校区海洋学院分团委1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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