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和表彰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荣誉奖评选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4﹞84号)及学校《关于评选青岛科技大学第十九届“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满足《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荣誉奖评选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的参加荣誉奖评选的基本条件;
2.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身心健康;
3.崇尚科学,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入学后至少获得一次一等综合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表现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5.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十大优秀学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审核、评议,并最终确定人选。
(二)组织推荐
各班级、团支部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于11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03815@qust.edu.cn,同时将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一号行政楼202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
(三)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列入提名候选人范围。
(四)答辩展示
每名候选人现场答辩时需要准备PPT、推荐词,其中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推荐词内容不超过100字(置于PPT首页,参考附件3模板),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选规则
现场答辩评审团根据候选人现场答辩表现打分,评审团由学院领导班子代表、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代表等组成。
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