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内容,生物学院通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学院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及时、准确地了解我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和帮扶,做好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生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