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富优生命”奖学金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企业奖学金对学生追求上进、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激励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生物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富优生命”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共12名,每人1000元。原则上学科竞赛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类、优秀学生骨干类各4名。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康跑及体测达标;
(四)申请学科竞赛类的,须获全国性学科竞赛校级(不含校级)以上奖励,申请人需为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以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只可申请一次)。
(五)申请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类的,须获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申请人需为团队负责人或团队(以奖励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只可申请一次)。
(六)申请优秀学生骨干类的,综合测评排名须位于本班级(专业)前30%,担任院学生会、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非奖学金类、非等额推荐类)。
以上奖励或荣誉限定期限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1日。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2.保留学籍或休学者;
3.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申请学生于10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至一政202办公室;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讨论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宣传栏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按程序发放奖金、荣誉证书。
五、相关事项
1.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获评学生应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如后期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收回奖学金并进行通报处理。
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富优生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生物工程学院“富优生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个人 申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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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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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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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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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申请 |
团队名称: |
申请 类别 |
学科竞赛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优秀学生骨干类 |
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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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申请类别获奖情况: 二、其他获奖情况: |
申请材料(思想、学习、科研、实践活动等方面写实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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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评审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审批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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