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班级、团支部:
学生代表大会肩负着传达全校学生心声的使命,各学生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发展大计。为做好青岛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提案工作,确保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和提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
(一)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由学院团委、院学生会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的数量,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推选代表的工作在学院团委领导下进行。
(二)代表条件
1.学代会代表须是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较强的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均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青年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青年学生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学院团委、院学生会将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班级,由各单位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由各班级、学生会征求学院团委意见后,并在所在单位学生中充分酝酿后提出。报学院团委组织部,经学院团委、院学生会同意后,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3.正式代表应由各班级召开学生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4.各单位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体现广大青年的意志。
二、代表提案工作
提案是当选代表在广泛征集青年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当选代表应广泛听取青年学生的诉求、意愿,形成有效提案。原则上所有当选代表都应积极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一)提案内容
当选代表可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征集提案,并填写《学院第三次学代会提案登记表》。学院(校区)学生会、研究生会汇总提案登记表,填写《学院第三次学代会提案汇总表》。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学院和青年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三)提案的处理
学代会筹委会将根据提案内容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移交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权益部,对提案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筹委会将就提案及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形成提案报告,向全体代表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学校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及提案工作。在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各单位应在2020年11月14日前完成正式代表选举工作。请将《代表名册及选举情况登记表》(附二)于2020年11月14日报团委。
请单位依照通知要求,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确保青岛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
青岛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13日